-
办理材料
1、不动产登记申请表(原件)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:
(1)个人:申请人身份证明(查验原件交复印件);
(2)单位:企业须提供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及组织机构代码证(查验原件交复印件);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(查验原件交复印件);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(查验原件交复印件);
如上述授权他人代为申请登记的:授权委托书(原件)、代理人身份证明(查验原件交复印件);境外委托需认证或公证。
3、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(原件);
4、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确定的证明等必要材料(原件);
5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-
承诺时限
5个工作日
-
收费标准
1、住宅:80元/套;2、非住宅:550元/件。
-
办理部门
办理窗口:南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服务大厅受理窗口
办理科室:抵押科 电话:85723506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