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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材料
1、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查封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(原件);
2、解除查封法律文书(原件);
3、协助执行通知书(原件);
4、法律、法规规定应该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
-
承诺时限
15个工作日
-
收费标准
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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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部门
办理窗口:南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服务大厅受理窗口
办理科室:登记一科
电 话:85720326
办理材料
1、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查封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(原件);
2、解除查封法律文书(原件);
3、协助执行通知书(原件);
4、法律、法规规定应该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
承诺时限
1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不收费
办理部门
办理窗口:南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服务大厅受理窗口
办理科室:登记一科
电 话:857203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