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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材料
不动产登记申请表(原件)
申请人身份证明
(1)企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(查验原件交复印件);
(2)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(查验原件交复印件);
(3)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(查验原件交复印件);
(4)授权委托书(原件)、代理人身份证明(查验原件交复印件);
3.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(原件);
4.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 (原件或加盖城建档案馆公章复印件)
5. 建设工程规划查验线表(原件或加盖城建档案馆公章复印件)
6.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(原件或加盖城建档案馆公章复印件)
7.规划平面图纸(原件或加盖城建档案馆公章复印件)
8.南昌县白蚁防治中心出具的白蚁预防证明;(原件或加盖城建档案馆公章复印件)
9.地名委或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证明(原件)
10.不动产权籍调查表(原件)
11.不动产测量报告: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各2份纸质(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)、房屋测绘报告(需要房管局提供80西安坐标系的测量报告及楼盘表、分层分户图、分幅图、平面图);
12.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
注:经济适用房需经济适用房住房项目立项的批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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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时限
7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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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
1、住宅:80元/套;2、非住宅:550元/件。商品房首次登记暂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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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部门
办理窗口:南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服务大厅受理窗口
办理科室:登记一科 电话:85720326

